那么,什么样的状态才能算着“合宜”呢?下面所论给出了答案:
“义者比于人心,而合于众适者也。” (《淮南子-缪称》);“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白虎通义》)《墨子•天志下》说:“义者,正也。”《荀子•赋篇》说:“行义以正,事业以成。”《管子•水地》:“至平而止,义也。”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乐记》说:“仁以爱之,义以正之。”
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义”是让人们在裁制事物的时候,要遵循“比于心”“合于众”“止于平”“行于正”“得于中”的原则。即是说,同于人心,符合大众,安止公平,行使正义,无所偏私的行事原则和道德规范就是义。所以,公平、公正、中正是“义”呼唤的精神,换句话说,公平、公正、中正是由“义”而产生的精神追求。
(作者 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徐小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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