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2018年,该公司于 2018 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网站销售“DHC 青春焕颜化妆水”商品的网页上发布了“5/14 9:00 ~5/27 9:00......全场5折”、“DHC青春焕颜化妆水添加水溶性有机锗、胶原蛋白等美肌成分....有助于抵御外界的干燥和紫外线等刺激,引导出柔滑年轻美肌”等内容。然而经核实,该公司2018年5月14日至5月27日期间,在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的促销活动是“全场5折起”,并非是“全场5折”。当事人上述网页上发布的“全场5折”表示内容不准确、清楚、明白。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截图。
其所销售“DHC 青春焕颜化妆水”是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且产品配方中未添加防晒剂物质,不具有抵御紫外线刺激的功能。当事人在上述网页上发布的“渗透至肌肤,有助于抵御外界的干燥和紫外线等刺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
此外,2017年一条行政处罚显示,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在天猫 DHC 蝶翠诗官方旗舰店利用商品销售网页对“DHC”化妆品的宣传中存在部分行为,如:其在天猫 DHC 蝶翠诗官方旗舰店销售“DHC橄榄护唇膏 1.5g 天然植物无色润唇持久保湿滋润”商品的网页上发布了“日本美容网站通信销售化妆品大奖 特殊护理类 第 1 名”、“2013 日本DHC 大家选择的最佳产品”、“荣获日本美容网站通信销售特殊护理第一名大奖”等内容。经核实,以上宣传内容,其所提供的公、认证材料中无“2013 日本 DHC 大家选择的最佳产品”、“日本化妆品口碑网终身成就奖”、“连续三年荣获日本人气化妆品口碑网最佳化妆品大奖 被授予‘终身成就奖’”等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在上述网页所发布的“2013 日本 DHC 大家选择的最佳产品”等宣传内容无事实依据,且上述“2013 日本 DHC大家选择的最佳产品”的宣传内容中使用了“最佳”用语。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截图。
另外还有多种商品的部分广告宣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0月23日对其处以行政处罚,责令在其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42万。
据天眼查,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法定代表人为吉田嘉明,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妆品及附属杂项制品、食品流通、服装、鞋帽百货、酒的国内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通过电话等形式对化妆品及附属杂项制品、食品、酒的零售等。
采写:南都记者 肖韵蕙 实习生 李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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