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作为“唯品会商城”的会员,虽然购买了“超级VIP”服务,但从权利的名称和规则来看,“超级VIP”享有的“免费退货”权利只是对部分商品可以由唯品会公司免费上门取件,但不等于“无限退货”。李明于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12日在该商城共购买537件商品,其中退货、拒收共454件,退货、拒收率高达84.54%,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判断,此确属不合常理的高退货率。
法院认为,网络购物的用户虽然依法享有退货的权利,但李明较长时期内如此高的退货率反映其在购物时未能尽到起码的谨慎义务,在行使退货权利时又过于随意,这种做法不合理地增加了企业和社会的成本,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是对自身权利的滥用。唯品会公司根据用户注册会员时须同意的《唯品会服务条款》中“经唯品会判定认为存在恶意退货或不合常理的高退货率等情形……唯品会有可能……永久冻结……您的个人账户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的约定,冻结了李明的唯品会账户,有合同依据。李明认为此系不合理的格式条款,经审查,该条款虽为格式条款,但并无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也无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故属于有效条款。唯品会公司依此约定行使管理权利,维护该平台的合理交易秩序并无不当。
因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唯品会公司存在欺诈或者其他违约的情形,唯品会公司的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故李明起诉要求唯品会公司恢复账户权限、支付赔偿金、赔礼道歉、承担合理费用均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出品】说法
【记者】杨智明
【通讯员】麦应华
【作者】 杨智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南方号~自营号~南方网自营号~法治广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