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该公司市场部总监张勇解释称,该公司负责整装装修,需前期定制相关材料,其中橱柜、壁柜等需提前45天定制,装修公司不可能垫付材料款。但帅先生告诉记者,他了解到自己新房的橱柜、壁柜还未进行定制。而在现场,“创艺装饰”也没有提供相应的定制单据。
将派人查看新房情况 “会进行妥善处理”
该起投诉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为何要先交中期装修款才能对前期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记者就此询问了“创艺装饰”的负责人。
“我们将会进行妥善处理。”该公司市场部总监张勇称,该公司将前往投诉人的新房查看,了解相关情况。
然而,如何就帅先生提出的需整改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在采访期间,该总监并未给出具体措施。
专家
装修首笔付款最好不超总价的50%
就帅先生在“创艺装饰”遭遇到的装修问题,当日下午,记者咨询了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的相关专家。
针对这起装修款付款比例的消费纠纷,省室内装饰协会会长赵建平坦言称,签订合同后支付材料总价款的70%有些高了,“付款进程一般双方均会有约定,我们一般建议(第一笔款)不要超过(装修总价的)50%,但也没有硬性规定,只是协会的建议。”他继续解释道,首付款比例适中,对消费者能起到保护作用,对装修企业也有约束作用,“有利于装修公司把事情做好。”
记者从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了解到,创意公司提供的装修合同并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2018年发布并推广的《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于“约定付款”这一项进行了特别提示,约定付款分工程初期、中期、验收三次以上,首次付款(含定金)金额以不大于50%为宜。
就此,赵建平建议道,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也可向省室内装饰协会进行反映,“我们这里有一个专家委员会,一般会让三名专家对相关复杂的装修问题进行评判,最终给予消费者和装修公司评判意见。”
来源:江西晨报(朱莹 吴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