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自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
平顶山开启专项行动
值得的是,不止是威莱公司,近期,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也因欺骗、误导消费者被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详见《宝洁被罚!这些行为成处罚重点》)。
据青眼不完全统计,自2020年11月,平顶山市监局已对7家日化企业开出罚单,除上述企业外,还有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下称高露洁)、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纳爱斯)、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立白)和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蓝月亮)等知名企业。

其中,高露洁、纳爱斯、立白均是因违法了《广告法》而分别被罚款10万元、5.45万元和10.25万元。而威莱公司、广州宝洁、广东泳芬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和蓝月亮4家公司则是因违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而分别被罚款50万元、20万元、25万元和20万元。
据悉,纳爱斯、立白、蓝月亮这几家日化企业被处罚的决定文书中,均提及了“系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仿冒混淆’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而且,这3家企业被处罚信息的公开日期均为今年4月1日。
另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宝洁与威莱公司被处罚所依据的法规条款均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条第一款,但是它们被处罚的金额却有所不同。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告诉青眼,“按照法律的规定会有一个处罚幅度,执法部门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和影响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里面做出处罚决定。因此,即便是依据同一法规的同一条款,也会出现处罚金额相差较大的情况。”
针对多家日化企业被平顶山市监局处罚,有行业人士戏称是“再知名的日化企业都逃不出平顶山”,但这背后,是国家监管的一视同仁与严格要求:再知名的企业都不能“以恶小而为之”,在产品的宣传上要规范、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