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为高考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公安、保密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全力支持高考综合改革。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力度,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解决学校实施选科选考和走班教学可能出现的师资、教室、场馆、教学设施设备等资源短缺问题。要切实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招考队伍建设,健全命题教师和命题工作激励机制,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管理平台、命题中心建设和招生考试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改革过程监测和创新研究,确保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需要。
(三)加强协同推进。制定出台学生发展指导意见,指导高中学校全面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高中学校要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合理安排教学计划,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加强教学组织管理,确保正常教学秩序。普通高校要以高考综合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考综合改革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诚信教育,加强社会监督,确保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大改革方案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增强改革意识,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甘肃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出台,2024年起将不分文理科
据甘肃发布消息,9月1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海燕,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光亚共同为大家介绍《方案》制定的出台背景、主要任务、主要特点等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确定我省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印发,标志着高考综合改革在我省正式启动。
一、出台背景
高考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强调,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同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意见》精神,2016年3月,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进行了系统安排。2016年至2021年,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基础办学条件、师资配备、考务保障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扎实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各项准备。
在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制定《方案》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经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教育部审核备案同意后,《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三部分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了改革的方向、方法、途径和人、财、物方面保障机制。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我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是明确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覆盖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首先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共选择3门参加选择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