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吃一种药物,抗过敏药物容易引起耐药现象,服用时间超过一个月,会导致药效下降,不能起到抗过敏的作用。还有,抗过敏药物都有毒性作用,长期服用会使毒性作用发生“积累”,对人体危害较大。因此,服用抗过敏药物,不要长期使用一种,超过一个月就需要换用其他类型的抗过敏药物,或者采用必要时用药的方法,来代替常规的定时服药。
4、抗过敏药本身也致敏。抗过敏药物同其他药物一样,也会导致过敏反应,其中以扑尔敏、苯海拉明最为常见。尤其是过敏性体质患者。如果患者在应用抗过敏药物的过程中,疾病迁延不愈或出现新的过敏反应症状,如瘙痒、皮疹,甚至休克,应想到抗过敏药物引起过敏反应的可能,并积极给予抗过敏治疗和对症治疗。而不要误以为是药量不够所致,如果继续加大剂量,可能加重病情。当使用一种抗过敏药无效时,可以考虑换用另一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过敏药。最好不选用同类或与其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以免发生交叉过敏反应。按照国际过敏研究权威组织提出的“四合一的四联疗法”方案治疗药物过敏:即清除过敏原、免疫修复、过敏反应的对症药物治疗和标准化脱敏制剂免疫治疗。(湖北省黄冈市中心医院主任药师王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