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分期”平台回复
鉴于宋先生强调该消费并非自己本人,客服人员建议宋先生报警,由警方追回宋先生的损失,提供立案回执单到平台指定邮箱,才能处理。
但截至发稿时,红星新闻记者仍未收到“来分期”所在公司的回复,记者尝试拨打天眼查app软件所查询到的运营公司“厦门趣店科技有限公司(来分期app原来由北京快乐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营,2018年11月起由厦门趣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登记电话,也无人接听。
金融公司:
贷前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当时办理贷款条件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收到“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方面回复,宋先生是通过支付宝渠道,在金融公司当时的合作方“来分期”平台(即趣店)申请了(消费)产品,经后台核实,该客户贷前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当时办理贷款条件。
红星新闻记者询问,是否有本人的指纹、面部识别等生物特征识别信息进行验证。该公司表示,当时全行业都未上线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应用,但确认申请产品的支付宝账号为宋先生本人所有。
同时,金融公司方面表示,关于客户的诉求,公司与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一致。
疑问重重:
谁借的款?怎么借的?又是谁还的?
红星新闻记者与宋先生核实到,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确实与他联系,表示会协助宋先生处理个人征信问题,但具体处理时间尚未明确。

宋先生提供的2017年3月支付宝收支记录,无贷款记录中的消费项目
宋先生表示,他可以提供自己在成都工作后的居住证,证实所有租住地与收货地址不符,所使用的通讯号码也非注册平台的号码,以证实该笔贷款并非自己本人申请。
目前,宋先生个人征信报告上,影响征信记录的只有一条162元的欠款记录,尽管金融公司表示会协调处理,但“来分期”平台上的6000多元无人偿还,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征信记录?这笔欠款该由谁承担?金融公司回复的已经还清的相关欠款,又是由谁偿还的?通过什么方式偿还的?这些疑问,客服人员对宋先生表示需要警方介入。
红星新闻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已接到了宋先生的报警,正在了解情况中。
红星新闻记者 于遵素 实习生 沈佳妍 受访者供图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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