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具备下列情形,同时又不具有其他足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案件,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17、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1)入户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三次以上的;
(2)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
(3)冒充军警人员抢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持枪抢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数额巨大的;
(6)抢劫致人死亡的;
(7)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或者重伤致残的;
(8)抢劫五次以上且情节恶劣或者抢劫十万以上的;
(9)同时具备刑法第263条规定的两种以上加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