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基本稳定,上述业绩预计情况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不构成本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及其重大合同条款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中文简称:浙江新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00262XL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8月1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187,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荣辉
公司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邮政编码:310020
电话号码:0571-86664353
传真号码:0571-87901229
电子信箱:ZJNEPE@163.com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负责机构: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张利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供水服务,供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与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2019年3月18日,水电集团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水电集团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方案的议案》,由水电集团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水电集团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股份187,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经审计的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9年5月27日,浙能集团下发《关于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浙能资〔2019〕267号),同意水电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9年1月31日水电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由各发起人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折合股份187,200万股,具体如下:
注:SS代表国有股(下同)
2019年5月28日,水电集团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对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项进行约定。
2019年6月1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并于2019年6月18日完成工商局的备案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9133000074200262XL的《营业执照》。
2019年6月26日,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330ZC0096号)。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公司系水电集团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分别以其各自占公司净资产的份额作为出资缴纳认缴股本。变更设立后,公司完整承继了水电集团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87,200万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800万股且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不低于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之“一、(一)股份锁定承诺”。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共2名,具体如下:
注:SS代表国有股(下同)
2、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股东为浙能集团和新能发展,新能发展为浙能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供水服务,供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