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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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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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使用居住证的宝宝们,可以申请“快证”服务,详见:【便民信息】5月18日起,浦东新增17家居住证快证受理点步骤三:居住证签注(续签)
●居住证续办方式●
根据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证人在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进行签注。01
自动签注(续签)
疫情期间,上海市居住证予以自动续签,无需前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在有效期满前,持证人将会收到手机短信,因此一定要保证所留信息正确✔。*该措施截止时间根据本市防疫情况另行通知。02
手动签注(续签)
至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申请人相关信息未发生变更的,可直接办理。
如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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