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门卫管理、校园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等各项管理要求,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各地各校(单位)要立足常态,慎终如始,始终保持高度警醒,按照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办的要求,毫不松懈抓好学校“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要严格落实校园管控措施,加强寒假前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力量;体育场地开放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人员出入校门严格执行测温、亮码、登记查验等制度和校园卫生消毒制度,有学生在校的时段体育场地不对外开放。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联系摸排,严格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范各级各类活动管理,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加强师生员工出行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行”,减少假期不必要的外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妥善安排寒假留校师生员工生活。要加强春季开学工作筹划,提前备齐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确保各类防疫设备运行良好。
(五)合理安排师生假日活动
各地各校要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与信用管理机制建设的通知》(杭教人〔2020〕13号)。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上课,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含高三年级)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各校可适当安排教师学习进修、备课。各校要加强家校联系,组织教师多种形式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打卡上传作业完成情况。
各地各校要加强春节等中华传统节日的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参加第四届“我的春节”征文活动,倡导师生过一个“绿色年”“健康年”“文明年”“文化年”,过出“中国年”的意味。要抓住寒假契机,大力推进“树家风”行动,开展敬老孝老活动,鼓励孩子参与家务劳动和处理家庭事务,促进家校共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规律作息,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多读书、读好书,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和免疫力;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有效保护视力;注重饮食安全,尽量不食生冷食物,杜绝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意识。
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假期实习管理。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各地各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结合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次党规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坚决拒绝“节日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