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石斛兰花怎么养才好养活
德国禁止含马兜铃酸的专利药、马兜铃科的草药和提取物。
比利时禁用包括柴胡、石斛、龟板和穿山甲在内的87种饮片。
荷兰禁用天王补心丹和牛黄清心丸。
日本禁用朱砂和雄黄;韩国禁用大黄。
印度尼西亚禁用当归、川乌、丹参、灵脂、红花制成的胶囊。
马来西亚禁用附子、川乌、草乌、黄连、火麻仁、马钱子、延胡索、蟾酥、雄黄、麻黄、石榴皮、藜芦、龙葵。
从上述被禁的中药可以看出,这些大部分是现代概念的有毒中药。古人云:“是药三分毒,无毒不成药。”
因此,我们需重视中药不良反应的现实。
二、合理利用中药的“毒性”
“毒药”并不总是有害的,适当利用“毒药”的某些特殊治疗作用,可避免其毒性反应而成为治病攻邪的良药。
《淮南子》曰:“物莫无所不用,天雄乌喙,药之凶毒也,良医以活人。”
《医法圆通》曰:“病之当服,附子、大黄、砒霜,皆是至宝;病之不当服,参、芪、鹿茸、枸杞,都是砒霜。”
众所周知,大毒莫过砒霜。针对砒霜毒性大,用量难以掌握,近代用科学方法对砒霜用药进行了改革,将其精制纯化为注射液,用来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原发性的肝癌,取得了较好疗效,且不会引起砷中毒。
从毒性中药中开发中药新资源不失为寻找先导化合物的另一条途径。
三、中药不良反应并非由其本身所致
自从认清中药也有毒副作用后,似乎一夜间,中药的毒性使人们“谈之色变”!
当某种美好的事物某一天出现了对人们自身有害的反应时,似乎人们习惯了远离或逃避它(就像三鹿牛奶中检出三聚氰胺后,很多人对其他牛奶也犹豫了,或者干脆改喝豆浆)。
在出现了中药的不良反应后就全面否定中药的安全有效,这不仅对中药本身不公平,也不符合哲学当中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况且,中药的不良反应绝大多数不是由其本身造成的,将“罪责”推给中药或将其一棒子打死,岂能不冤!因此,本文旨在为其辩护,以洗其冤,还之清白。
中医临证用药,最先强调的不是药物的有毒与否,而是辨证是否准确,用药是否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