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伟肇庆报道 7月14日至25日,2022年中冠联赛G、H组的比赛在广东肇庆举行。7月15日上午,中国足协执委、纪委书记闫占河专程到肇庆赛区,为参加比赛的全体教练员、运动员作赛前动员。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的中冠联赛,特别出台了针对假球、默契球等非公平竞赛行为的评议办法,建立“公平竞赛评审团”,加强对赛场非体育道德行为、非公平竞赛行为的的监督和管理。
众所周知,在众多非公平竞赛行为之中,默契球的现象历来最难查处,很多时候往往是不了了之。上赛季的中冠联赛也曾有疑似默契球的情况出现,为此,今年中国足协在这方面尝试新举措——中国足协除了与公安部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机制,监督比赛的常规做法外,新推出了一个类似“陪审团”的尝试。
非公平竞赛行为表现形式上有两种:第一,在比赛进行过程中有严重异常,球队或个人使用(或企图使用)非公平竞赛行为、非体育道德行为来达到球队或个人目的,如:消极比赛、消极进攻、故意输球、故意失球、故意制造特定比分、故意延误比赛等虚假行为;第二,非公平竞赛行为有双方约定、双方达成默契、单方故意等多种方式,球队或个人之间有存在金钱交易等不正当利益交换,也有无明显利益交换的方式。
中冠“陪审团”的成立就是为打击这类行为的。在中冠联赛赛季开始前建立公平竞赛评议团,成员由各会员协会诚信官和知名足球专家代表等组成,人数约50至60人。在比赛产生争议后,赛后或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俱乐部有权以非公平竞赛行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文字、视频材料,中冠联赛组委会启动公平竞赛评议程序后,将组织公平竞赛评议小组对该事件进行评议。
公平竞赛评议小组成员将在50至60人的公平竞赛评议团中随机抽取9人组成(申诉方、被申诉方所在省份人员回避)。公平竞赛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投票定性,有绝对多数(6票以上)同意,则非公平竞赛行为成立,少于6票同意,则非公平竞赛行为不成立。
公平竞赛评议小组将评议结果报中冠联赛组委会,如所申诉对象非公平竞赛行为成立,中冠联赛组委会将启动处罚程序,如所申诉对象非公平竞赛行为不成立,则告知申诉人评议结果。
如非公平竞赛行为成立,中冠联赛组委会将对涉事方(俱乐部、球队或个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该场比赛判负、取消该队所有比赛结果或成绩、禁止该队或个人参加中冠联赛3年以上,并处罚款。
同时,处罚结果上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中国足协道德委员会,申请将涉事球队或个人列入全国业余赛事足球违规违纪人员黑名单等进一步处罚,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中冠联赛组委会将相关证据线索通过中国足协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