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 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在此基础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对个人信息的删除权作出了细化规定,当信息被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时,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时,个人撤回同意时,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时,个人有权提出删除。
去年11月出台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个人信息删除权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如个人有权提出查阅、复制、更正、补充、限制处理和删除其个人信息的合理请求,数据处理者提供便捷的支持个人复制、更正、补充、限制处理、删除其个人信息、撤回授权同意以及注销账号的功能,且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等。
保护个人信息的删除权正在被全球关注。就在5月,西班牙数据保护机构(AEPD)发表声明称,谷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用户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并阻碍用户删除其个人数据,决定对谷歌处以1000万欧元的罚款。随后,谷歌回应称对此已展开审查,其将重新评估和设计与第三方开展的数据共享实践。目前,相关第三方已删除自谷歌处获取的用户数据。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