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那几个曝光明星的账号确实是假的,辣条早在他们出来折腾的时候就说过了。
奈何没人相信。
其实很明显,他们的IP地址跳得太频繁了,国外国内来回转悠。
而胡某大号的ip地址只在北京和上海之间转悠。

第二:自己从未做过PC行为。
整个声明的重点,就是这一张图。
看地址是大连人,特地跑到大连开局的。
可他一直生活在北京、上海啊。
但是用这一张图,来对付不知道内情的网友还是很好的。
知道内情的网友很明显就唬不住了。

首先胡某在言语中注意她强调的是一切违法行为。
她说自己没做过任何违法行为,而pc就是违法行为。
但是她开具的却是“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最后一句,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
但是备注里面又写了,证书只反映出具时候查询的信息情况。

有很多网友很迷惑。
其实广大网友只需要记住一点,“违法行为”和“犯罪”是两个概念。
违法了不一定是犯罪,犯罪了一定是违法。
法外狂徒张三专门讲了这个事情。
你没驾驶证开车、开车违规、没带头盔、闯红灯、破坏了路边栅栏、PC等等都属于违法,但它不属于犯罪。
小吴为啥能进去脚踩缝纫机,李某某为啥只是拘留了15天。
因为小吴是犯罪,罪名是QJ,而李某某只是PC。

那么怎么分别是违法还是犯罪呢?
看一下新规,我们就能很好地理解了。
2021年12月3日,上面下了一个规定《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里面第二条明确了:
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看,这段话很好理解了吧。
只要是不起诉,没被法院判定的人都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就好比你现在把人打身亡了,我们都知道这是妥妥的故意犯罪,但是法院没有判决你之前,你就是无犯罪记录人员。

我开具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我的行为只是违近年来大陆与台湾友好交往的事件法了,并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
所以对方自然不能给你开具违法记录,否则就是涉及滥用职权。

所以胡某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理所应该,如果工作人员不给她开具,或者这开具的证明上面加上违法记录,她都可以根据法规告对方,100%赢。
故而,胡某这个证明,其实代表不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