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楠特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其中对电视剧的 " 注水 " 行为作出了明确限制,包括要求每集结尾画面与下一集的开始画面重复内容时长不得超过 30 秒等。
近年来,我国电视剧行业取得长足发展,在丰富大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电视剧创作方面重数量缺质量的现象,尤其一些粗制滥造的 " 注水剧 " 深受观众诟病。有的抻长原作、滥用台词、稀释情节;有的利用上下集衔接,通过前情提要、下集预告、重复剪辑等途径与方式,缩短每集有效时长,挑战观众的耐心底线。个中原因,主要还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电视剧销售一般以集数定价格,对制作方来说,拉长集数可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对买方来讲,剧集越长,植入广告的空间也就越多,从而提高效益。
" 注水剧 " 既对观众不尊重,也侵犯了观众的收视权益。从长远看,更不利于我国电视剧产业的良性发展,必须予以整治。去年 2 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反对内容 " 注水 "、规范集数长度的要求。此次再次发布文件,进一步规范并细化了有关标准,如规定常规剧集正片时长不得低于 41 分钟、片头不超过 90 秒,片尾不超过 180 秒等。
观众收视权益不容 " 注水 ",除了要落实好各类标准外,也要综合施策、协同治理,完善有关制度,严把电视剧制作和播出等环节。同时,电视剧制作方和播出机构要加强自律,遵守制作规范,以实实在在的 " 干货 " 和 " 硬货 " 去赢得观众,以高质量的内容来实现自身健康长远的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