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介绍,"My only" 侧重于传递情感,而 "Rebound(重生)" 和 "Wake up" 是为了配合该剧悬疑、热血的风格而专门创作,均由作曲家在《开端》制作期间独立完成创作。
她表示,自己此前从未看过韩剧《至上之法》,也没有听过该剧主题曲。感谢大家对音乐部分的关心,但对于外界没有证据的猜疑和无稽指责,公司不予回应。
《开端》制片方 " 正午阳光影业 " 向澎湃新闻表示,会找相关负责人来接受采访。但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接到回复。
如何界定音乐抄袭?
在音乐圈中,有将 "8 个小节雷同 " 作为判断音乐作品是否抄袭的标准。根据该说法,如果两首歌连续 8 小节一样,就算抄袭。
但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向澎湃新闻表示,在法律上," 抄袭 " 是指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或者经过部分修改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独创成份据为己有的行为。具体涉及音乐作品抄袭纠纷,首先需要区分是对 " 词作品 " 的抄袭指控,还是对 " 曲作品 " 的抄袭指控。" 不同的侵权指控,提出相应质疑的权利主体不同。"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其中,对带词的音乐作品来说,又可以包括带词的音乐作品(歌曲整体)、词作品(文字作品)以及曲作品(音乐作品)。
刘凯表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判断作品是否抄袭侵权,主要适用 " 接触 + 实质相似 " 的侵权判定方法,即在先作品可为公众获得,或由于某种特殊原因使得在后作品的作者有机会获得在先作品。
当两个作品有接触可能性的前提下,在后作品与在先作品若表达上存在实质性的相同或近似,而可以使受众产生相同或近似的欣赏体验,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 " 著作权侵权 "。
"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音乐侵权没有量化标准。"
刘凯指出,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倾向于委托专业机构(如:中国版权研究会版权鉴定专业委员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出具鉴定意见,从专业角度对两首歌曲的起音、起句、音调走向、调式、结构安排等非常繁杂的因素予以一一的解构、剖析和判断,并结合听众感受度标准等因素,综合作出是否构成音乐作品抄袭的认定。
" 所以曲谱的抄袭和侵权,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刘凯说道。
而对于跨国音乐抄袭维权的问题,刘凯直言,真正走到司法程序的案例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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