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漫姐
来源:漫言情(ID:manyanq2019)
今天,是喜迎假期的吃瓜阿美。
郑爽控告官媒?
早被封杀一年的郑爽,又闷声干了件 " 大事 "。
她把中青报、新京报、共 Q 团、中演协等、广电时评等一众官媒和大 V,都告了一遍。
这张网传的截图,着实令人瞠目结舌。
随后有粉丝发出了疑似起诉状的内容,从中可以看到,郑爽控告的原因是这些媒体大 V 对她的指责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使她的事业和经济蒙受了巨大损失 ……
此外,她还要求他们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名誉和经济损失,并撤销写有她名字的网络主播警示名单。
这一波操作只能让人感慨,不愧是疯爽,疯得名副其实。
实际上,这也不是郑爽第一次 " 维权 " 了。
早在此前,她就控告了 S 务局,要求撤销对她的处罚,并向她赔偿 1 亿元损失。
对于她的种种行为,网友们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有人认为控告是她的权利,至于能否判赢就交由法律。
而更多的,还是她的粉丝发出的 " 支持维权 " 的声音。
在他们眼里,郑爽只是个被骗钱骗感情,又被无良媒体炮轰的可怜人。
甚至有人称其为 " 娱乐圈的逆行者 "、" 娱乐圈无代餐 ",是 " 挑战不可能 " 的勇士。
的确,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法律寻求正义,这是我国公民的权利。
但在发了几封诉讼状,告了几个许多人不敢告的媒体之后,郑爽的斑斑劣迹就能顿时随风消散,不复存在了吗?
与其说这是勇敢,倒不如说是不知悔改。
按照郑爽及粉丝的说辞,税务行为是张恒代办,代孕是在国外合法的土地上进行,弃养一说毫无根据 ……
自始至终,她都把自己摆在了受害者的位置,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还妄图以各种方式复出。
而她的一言一行,都极有可能影响着粉丝的价值观。
这样的 " 逆行者 ",娱乐圈不需要。
她自然有权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正常生活,也有权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已然失去了做回一个公众人物的资格。
劣迹艺人纷纷复出?
不得不说,娱乐圈的钱还是太好挣,才让各路劣迹艺人挣破了头也想复出。
还记得去年的宋冬野吗?
2016 年,他吸毒被抓,口碑一落千丈。5 年后,他试图复出,因遭到举报而被取消演出。
而他对此的反应是:都怪那些 " 恶意的,恨人不死的举报 "。
" 我觉得自己很冤枉。"
" 艺人是抑郁症和精神疾病的重灾区,谁能扛得住这个被伪装成糖的毒药呢?"
句句都在为自己开脱,申诉他的委屈,看得人气上心来。
既然做艺人既痛苦又委屈,那为什么不退圈,成全自己也成全大家呢?
身为拥有大量粉丝的公众人物,理应有比大众更高的道德标准,才能做好表率,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而不是挑战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底线,互相比烂。
一边躺在钱堆上享受众人的鲜花和赞美,一边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出事了就想以一句 " 我是被陷害的 " 全身而退,假装无事发生?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若颠倒黑白的只是劣迹艺人本身倒也罢了,可怕的是,他们常常有一批规模庞大的拥趸。
前几天,鞠婧祎主演的《芸汐传》将被翻拍一事登上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