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能收割国家红利,那为什么明星们又要费尽心思注销工作室呢?
虽然合理避税不等于偷漏税,受国家法律保护,但它的前提是不违法,也就是不造假、不搞阴阳合同、不接天价片酬,而明星通过工作室偷漏税的手段主要便是阴阳合同了。
阴阳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签下两份以上的合同。能公开展现或拿去备案的合同,称为 " 阳合同 ",私底下双方约定好的,则为 " 阴合同 "。
而对于明星来说,他们使用的往往是阴阳合同的升级版,即业务拆分。
以 2018 年郑某事件为例,她与某剧组签下了 1.6 亿的片酬。其中,4800 万是剧组与郑某个人签下的,这是 " 阳合同 ",这一部分金额必须缴纳 45% 的税款。而另外 1.12 亿是剧组与她的公司进行高溢价的参股增资,即为 " 阴合同 ",这一部分的税款仅为 20%,以这种途经,她可以漏缴几千万!
更为过分的是,当时有爆料人称,郑某在合同中明确提出,要求 500 万的片酬必须以现金方式支付。
500 万的现金,得要多少个麻袋才能装完啊!
如果不是被张某举报,郑某可能到现在还没被查出来吧!
手段之高,令人咋舌,贪心之至,令人不齿,活该她被查被封杀被谴责!
就在郑某东窗事发之后,有网友统计,在短短一天内,何炅、黄晓明、邓超、唐嫣等 75 位一线明星扎堆注销工作室、名下公司,总计 647 家公司,瞬间注销 200 家,速度简直惊人。
也有网友称,这些能注销工作室的艺人,肯定都是交完税的。然而很快,就被其他网友打脸,他们纷纷表示 " 事情不如你想的这么简单 "。
此外,注销工作室就安全了吗?
如果是这样,那你就太小看我国的律法了。
对于这个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明星被查出确实存在主观刻意偷漏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行为,即便注销工作室,也终将接受法律的严惩。
所以,明星还是把靠注销工作室逃避调查的想法打回脑海吧!
开影视学校的演员钱泳辰曾表示,一个普通演员的薪资一般是三五千一天,稍微好点的演员,则可以达到一万以上。这还是刚刚从学校出去的学员,他们每天演一个小角色,薪资比普通人工作一个月都高。
放眼娱乐圈,特别是内地,一线明星的片酬高得离谱,以至于港台明星都想要来捞金。57 岁港星郭政鸿在 TVB 工作时一直租房住,到内地工作六年便能够买房了,这反差实在是太大了。
而像吴京、成龙、易烊千玺,甚至是 Angelababy,他们的片酬高达几千万。
网友忍不住吐槽:某人也就随便演了一下,便赚够了普通人几十年的钱!
对啊,演一部戏就能抵普通人几十年,为什么还有人不满足呢?
人心不足蛇吞象。
普通人都要履行纳税的义务,而作为高额片酬的受益者,明星更应该遵守法律,以身作则,主动纳税,营造风清气盛的娱乐圈风气。
总结:
明星偷漏税、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的出现,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也让大众总是谈明星色变,呼吁他们回去重修,加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明星采取合理避税的措施并不违法,但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容易被推上风口浪尖,让税务机关和吃瓜群众盯上。为了不成为众矢之的,他们纷纷选择注销工作室,表明愿意放弃合理避税,树立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