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 5 月 27 日报道 韩国艺人姜至奂近日在与电视剧制作公司的赔偿诉讼中二审败诉,被判需赔偿电视剧制作公司 53 亿韩元(约合人民币 2800 万元)。
姜至奂在 2019 年正在拍摄电视剧时因性侵、猥亵两名外包公司女性工作人员而被逮捕,制作公司只能临时找来徐智锡接替姜至奂拍完剩下的八集。随后制作公司就以姜至奂因个人原因影响电视剧拍摄为由向其提出了 63 亿 8 千万韩元(约合人民币 3400 万元)的索赔。
在去年 9 月的一审宣判中,法院判处姜至奂赔偿 53 亿韩元,随后姜至奂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但在昨天的二审中,法官驳回姜至奂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