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0 日凌晨,河北唐山某烧烤店。
猥亵女性被拒,引发 " 多名壮汉群殴女性 " 的霸凌事件,因手段残暴,举国震惊。
关于此事,已经有太多人从性别议题,公共安全,司法惩治……角度展开叙述,分析得都对,我都认同。
但我坚持认为:即便将单独的个例连根拔起,仍然远远不够。对核心问题的忽视,只会让同类案件卷土重来,成燎原之势。
我们不妨来谈谈暴力的文化土壤构成,和隐藏在暴力背后的群体情绪——
为什么唐山暴徒打人?
为什么拳头永远有效?
古往今来,无条件臣服于 " 尊卑上下 " 的权力体系,对众生平等论调的不屑,使得大多数人对力量的崇拜已经深入骨血。而这,必然会滋生 " 恃强凌弱,拜高踩低 " 的劣根性。
如何彰显自己的强大?
要么体现在对金钱 / 地位 / 权力的极端追求,要么展露出对气势 / 体格 / 武力的无脑推崇。
落到男性群体里,则又多了一个 " 拥有女性资源多寡 " 的判断标准:一夫多妻,左拥右抱,妻妾成群向来是男性至高地位的象征。
信奉这套标准的人眼里,自己纾尊降贵亲自 " 搭讪 " 女孩竟然会遭到当众拒绝,显然是对他尊严和地位的偌大羞辱。
「唐山打人案」就源自于一次猥亵女性被拒后,恼羞成怒的施暴。
这种 " 有毒的男子气概 " 意味着,男性的尊严源自于他人的认可和臣服,尤其是在他们眼中犹如小猫小狗,餐桌衣柜一样的弱势女性,竟敢用斥责,反击来挑衅他的 " 权威 " ——
" 竟敢不从?那就打到她从!"
即便德行无法服众,若能用施暴换来迫于拳头和淫威之下的屈服,在他们眼里也算得上天大的胜利。
而那些看到兄弟动手,不分青红皂白加入施暴行列的暴徒团伙,一方面是在杀鸡儆猴,用强化暴力恐吓的形式,来警告其他心怀不忿的人。
另一方面,则受极端对立情绪的耳濡目染:绞杀异端,打压异己。
对 " 自己人 " 无底线包容,即便对方正在实施犯罪;对 " 外人 " 赶尽杀绝,即便对方只是表达正常诉求。
以上两个对立的词语,换做其他词也一样:黑色仇恨是共通的,非友即敌,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对立情绪,如同毒气一样无差别地蔓延在各个领域。
暴力是维护权力体系的一种手段,而在暴力手段中,施暴的人和嘲讽的人,共同完成了这次合谋。
展露拳头是为了震慑,为什么拳头永远有效?
因为永远有为暴力洗白的人。
在案发之后,除了污名化受害者 " 是个坐台女 " 类似常见羞辱,更冒出了反抗暴力视作 " 螳臂当车 "、" 自不量力 "、" 蠢人被打活该 " ……的荒谬言论。
他们的潜台词是:适者生存,落后就要挨打,这不很正常吗?
落后就要挨打,这条看似被长久追捧的信条,用在自己身上叫做 " 自我激励 ",用来规训别人叫做 " 为虎作伥 "。
" 落后 " 的人,就是在权力 / 地位 / 体能均处于弱势的食物链底端,是穷人、女人、老人、孩子和动物。
弱肉强食,固然是动物本能;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当然也是自然界最普遍运行的丛林法则。
但——如果在人类社会里,也仅凭武力分高低,用拳头说话,这就是冷血的社会达尔文。
这种嘲讽,置我们曾接受过的品行道德,高等教育于何地?置我们浩浩汤汤积累了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司法进步,文化底蕴于何地?
恃强的人必然凌弱,拜高者大多踩低。
在单个性别暴力案件下,有人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血泪视而不见,美滋滋地大放厥词,侥幸以为自己能被暴力豁免。
殊不知,一旦这种概念泛化,换了另一条食物链(比如种族 / 阶层 / 收入 / 职位……),他们也同样会成为被霸凌的受害者。
为暴力洗白,为袖手旁观开脱,规劝弱者 " 认命 ",并不能显得嘲讽的人有多聪明,只会透露出他是一个仗势欺人,欺善怕恶的犬儒。
人类长久努力的方向,应该是建设一个 " 不优秀也能活,弱者也能生存 " 的环境。
要实现这一点,需要停止对暴力的美化,需要破除 " 慕强 " 的单一价值观,更需要用法制严惩暴徒,震慑潜在的犯罪者——
"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