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娱乐消息,13日,嘉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关联对象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宋宪强,申请人为山东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案由为合同纠纷。
据悉,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帅,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含影视文化项目开发,影视项目策划等,曾出品《小时代3》《小时代4》《夏有乔木雅望天堂》《致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等,此前,陈建斌、许晴等多位明星投资人相继退股该公司。
原标题:嘉博文化有限公司被限制高消费 曾出品《小时代4》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