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套着颈托的男人名叫王德宾。
2009 年,在目睹恶人开车撞伤两名女孩后,他见义勇为,结果遭到四人群殴。
导致肩脊髓损伤,被残联为肢体二级残废。
事发地,就在距离唐山 254 公里的河北任丘市。
然而,因为施暴者后台很硬,王德宾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
甚至,他的妻子也遭到了威胁恐吓。
13 年过去,正义依旧没有得到伸张。
凶手,逍遥法外。
见义勇为的英雄,落下残疾,生活困难。
并且,被人遗忘。
还有模糊的司法尺度。
一直以来,见义勇为与正当防卫的判定都很微妙。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前提,时间,对象,程度。
缺一不可。
因此,民众对于见义勇为的观念一直很丧气。
以至于官方媒体也下场劝说,《100 起刑事案告诉你:正当防卫还得跑!》。
对于恶,不能宽容。
对于「见义勇为」,也不该太苛刻。
如若不然,便会助长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这也是孙小果等一类恶霸有恃无恐的重要原因之一。
到底该不该见义勇为,答案是肯定的。
但,需要方式方法。
当我们没有绝对的优势时,必须要量力而行。
出手之前,先思考几个问题。
敌我双方实力是否悬殊?
你是否有能力在短时间内一招制敌?
你是否有办法令为首的暴徒失去行动能力,并不至于防卫过当?
如果我们势单力薄,可以先考虑呼吁在场其他人的帮助。
如果没有胜算与把握,冒然行动。
不仅帮不了受害者,还可能激怒那些施暴者,使其变本加厉。
直面暴徒,不能仅凭冲冠之怒,正义之勇。
还需要巧劲,适当利用工具。
比如灭火器。
这是随处可见的设备。
是饭店、娱乐场、车辆的必备。
在使用之前,先用口罩或衣物蒙住口鼻,保证自己不被影响。
对着施暴面部持续喷射。
使其视线模糊,并大力的咳嗽。
趁其无法继续施暴的空隙,解救受害者。
除了直面暴徒,还有一种手段,也不失为见义勇为——
录像 + 报警。
过去,大家都将这一行为视作看客之举,是冷漠的代表。
但,其实这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援助。
这起事件中,网友一直在指责下场的几名男性不作为。
其实,在案发后第一时间 ,几名男性便偷偷录下视频并报警。
这也成为了执法过程中的关键证据。
退一步说,如果没有店内的监控视频,事件也无法被广大网友看到。
这场反思,也无从说起。
在唐山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一个本无关联的热点引起了网友的共同讨论——
张伟丽 KO 对手夺冠。
很多网友纷纷表示,要是唐山事件中,有张伟丽在场就好了。
自古以来,中国人都有一个侠客梦。
我们都幻想过有一个武艺高强的高人行侠仗义。
在那种场合下,一个普通人是多么希望成为一个武艺高强的英雄,像武侠电影里的那样去制止那些暴徒。
在这一语境下,武力成为了一个人能力的标尺。
「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
但,这有一个前提。
能力,要掌握在为善者手中。
如果恶人占据了上风,弱小者只能任人鱼肉。
习武防身,是中国武术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