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 7 月 12 日报道 近日,据企查查显示,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冬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林志玲持股 99% 的上海御葵影视文化工作室(普通合伙)。
相关文书显示,2017 年 7 月,元纯公司邀请林志玲担任《极限挑战第三季》节目的嘉宾参与 2 期节目录制,费用共计 400 万元,元纯公司因未支付录制费用被林志玲关联企业御葵工作室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元纯公司给付御葵工作室 400 万元及相应违约金。
此前,该公司今年 1 月已成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此前报道:拖欠林志玲《极挑 3》录制费公司被执行 近 436 万余元
网易娱乐 1 月 10 日报道 据天眼查 App 显示,近日,拖欠林志玲通告费的喀什元纯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 436 万余元。
据相关文书显示,2017 年 7 月,元纯公司邀请林志玲担任《极限挑战》第三季节目的嘉宾参与 2 期节目录制,费用共计 400 万元,元纯公司因未支付复制费用被林志玲关联企业御葵工作室起诉,最终法院对御葵工作室要求元纯公司支付合同款 400 万元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