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贾静雯和前夫同框像“父女”,当初还想分她2600万,是否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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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从台湾打到了美国,对于离婚两都没有异议,但是对女儿归顺互相“扯皮”。
因为这场官司,彼此关系降到冰点,昔日郎情妾意,现在就是针锋相对。你不是我老婆,而是我的仇人。
关系最僵时,贾静雯不得已开新闻记者发布会,说男方把孩子带到了美国,自己4个月没有见到女儿。
孙志浩则澄清事情不是真的,还说贾静雯还来到美国和女儿见面。两个人还同床共枕,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贾静雯弟弟看不惯孙志浩,痛骂他不要脸。孙志浩回怼,管好你自己的事情就行。
为了争夺女儿的抚养权,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贾静雯为了要到女儿的抚养权,暂停了演艺事业,还卖掉北京房子,只是为了筹措律师费。
还在台湾和美国分别起诉孙志浩,控诉对方有家暴行为,要求获得女儿抚养权。
男方则是坚决反对,还要求分割女方2,600万的财产。自始至终,贾静雯争夺的只是女儿的抚养权,对于孙家的财产只字未提。
没有想到男方打起女方财产主意,男方律师给出解释是要孙家给贾静雯聘礼。现在既然双方离婚的话,那么这笔钱应该要回来,等同于人家白嫁过去。
律师的说法刷新大家对于富豪的认知,原来离婚都很抠门。孙志浩为了避免分家产,多次说自己并不是富二代,家产都是父母的。男方父母多次在媒体上,大肆攻击贾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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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2,双方正式签署离婚,对于男方要分割女方财产要求,法院予以驳斥。但是对于女儿的抚养权,考虑到双方都有意争夺,并没有做出当庭判决。
8月31日法院作出判决,孩子抚养权由双方共同监护,但是主要监护人是孙志浩。贾静雯可以随时看望孩子,但孩子主要跟父亲生活。
对于这个结果,外界一片哗然,梧桐妹本身就是一个女孩子。在双方经济条件都不错的情况下,多数法院会倾向于给女方,不知道法院从什么角度出发究竟从何判决。
贾静雯对于这个结果,无法接受,坚决表示上诉。她不怕演艺事业下滑,唯一怕的就是母女分离,更怕长时间隔着太平洋,母女关系会逐渐生疏。
经过几个月谈判,两人达成一个结果,2011年1月20日签署离婚协议。梧桐妹15岁之前,一直在台湾跟着贾静雯居住。而贾静雯生活必须要以梧桐妹为主,不能离开台湾五天,不能曝光女儿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