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他常常以"北京孩子"和"我是巨蟹座"来说事,更加让人不敢相信这是出自一位想要争取离婚利益的成年人之口,更有一种撒泼无赖之感。
说来说去,汪小菲大概最想表达的是一个"气"字,气前妻过得好,气自己这个婚离得亏,气看不见孩子。
但是气归气,作为一个成年人,该有的理智和思考能力也得有呀。
首先,离婚协议,签了就得认,这没得商量。
离婚是一件惨烈的事,正因为太过惨烈,所以需要通过双方律师、通过法律手段把利益分割好,分割好了,两个人才能轻装上阵开始新生活。
大S和汪小菲的离婚,虽然不愉快,但总体是顺利的、温和的、双方都认可的。
官司的程序十分顺畅,对于夫妻二人也达到了伤害最小的目的,这种程序已经非常成熟、普遍,张清芳、福原爱都采用了这种模式,大部分普通人也会采取这种模式:
先在法庭外由律师针对财产及子女相处方式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后再告进法院,在法官见证下签下调解笔录,双方签名后,调解笔录效力就等同于确定判决书,可由法院确保双方会遵守协议内容。
据台媒报道:
大S在去年11月初告进法院前,已与汪小菲针对离婚协议内容达成共识,法院也随即在一周内调解成功,双方签名确认后,法院已寄一份笔录到户政事务所,双方各自透过网路申办,就可以办妥离婚手续,2人相关的财产分配也在法院介入下陆续进行交割,在一审地方法院就终结,官司不必打到三审判决确定,也不必亲自出面办理,付给法院的相关费用也只要1,000元。
也就是说,关于离婚后的抚养权和赡养费等,是双方一致同意的,这里面并没有先决条件,比如"前妻再婚了就不支付费用"。
而汪小菲因为具俊晔,就不想再支付赡养费,则是切实违反了(中国台湾省)法律,根据这条法律,大S完全可以查封汪小菲在中国台湾省的资产,比如他在S hotel的股权或存款:
由于去年双方是在法院由法官见证在笔录上签字和解离婚,笔录的效力等同判决确定,若有一方违反,另一方即可声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必再打官司。
知情人士指出,如今汪小菲没付钱,大S只要请律师拿着去年双方笔名的笔录,就可以让法院查封对方资产抵偿,省去打官司的程序,汪小菲如果不愿被资产被查封,只能依约付钱或另打官司要求重新订协议。
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汪小菲再愤怒,也要按照法律做事,况且是他亲手签下的字,当时怎么不把情况考虑周全呢?怎么不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呢?如今的微博连环炮,实在是没啥用。
这里又想起一个小插曲,那期《康熙来了》,蔡康永问小S有没有告诉汪小菲,大S是个性很刚烈的人,汪小菲说没发现。
其实在二人结婚的时候,大S就表现过这种刚烈,对于"触犯原则"的事绝不姑息。
2011年因为搜狐偷拍他们的婚礼,大S想把张朝阳告上法庭,这种刚烈的举动震惊了汪小菲和他妈妈张兰,使得张兰一直在中间调停。现在想想,当初和如今,大S倒是一直没变啊。
第二,汪小菲离婚是离得真亏,这一点他已经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了,从而悔恨交织变成怒火。
大S在声明里很隐晦地写"至于离婚原因,我为了小菲及其父母着想,主动提出两方缘分已尽,好聚好散作为离婚理由。"
话虽隐晦,弦外之音倒是挺清晰的,那就是离婚的原因不是这个。到底是什么原因?从前段时间中国台湾省狗仔葛斯齐的爆料来看,汪小菲婚内出轨大概是导火索。
当然我们不排除两地分居啊、政治理念不合、疫情等原因,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离婚对于大S来说像是解脱和止损,对于汪小菲来说则是一个缓慢发作的痛心疾首的事件。
本来离婚的时候,他可能还暗暗心喜,自己理亏在先,离了前妻也肯定会带好孩子,他单身之后肯定变成钻石王老五,但事情发展并不如所料,离了婚的前妻不但没有孤独终老,反而随即喜获真爱,翩然再婚,收着赡养费过舒服日子,这当然引发了他对时间线的疑虑,也引发了他的北京爷们的爹味狂怒——前妻被人抢了,孩子认别人做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