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执行人徐某现在经济困难,每个月尽能力还就行,他说的每个月至少还400元我们同意了!”申请人邱某在执行法官办理徐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这样说。
河口县人民法院近期受理了3件徐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均为运输合同纠纷。前述执行案为其中之一,申请人邱某要求徐某支付其在河口县从事工程项目时未结清的数万元运输费欠款,双方在诉讼时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约定了付款时间。
但自2019年新冠疫情以来,徐某还款能力锐减,多笔欠款无力偿还。现只能打零工维持生活,每月收入仅有2000余元。面对此种情况,徐某表示现在这3件案件自己每月仍继续偿还,但碍于现状,每月只能拿出1200元来支付,每件案件各支付400元,以后情况好转,自己挣的钱多一些就会多还一些。
基于上述现实情况,执行法官与3件执行案申请人沟通,邱某等人听了法官告知对徐某的财产查控情况后,也体谅徐某目前的困难,同意了徐某现每月至少偿还400元的还款方式,案件得以和谐解决,成功维护了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也避免了被执行人生活出现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