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杀袁世凯虽失败,但为郑毓秀之后刺杀良弼积累了充分的经验,良弼当时掌握着一定数量的军队,作为宗社党的核心人物,是顽固的守旧派,坚决反对清帝退位,是革命党的死对头。
吸取教训之后的郑毓秀为了不打草惊蛇,决定仅派一人对良弼进行自杀式的人肉炸弹袭击。而担当此次任务的杀手正是郑毓秀姐姐的恋人——彭家珍。此次暗杀行动的结果是彭家珍被当场炸死,良弼被炸成重伤,几天后不治身亡,刺杀虽然付出了一定代价,但这次成功刺杀,对时局影响巨大,良弼一死,清廷无人再敢力挺皇帝,所以称郑毓秀为“民国第一女杀手” 丝毫不为过。
袁世凯对其发出了追杀令。1914年,郑毓秀被迫选择去法国留学避难,取了个别名叫苏梅。在巴黎期间,因郑毓秀在国内的两次刺杀义举,使她迅速成为留学生中的风云人物,在《巴黎缤纷录》中介绍:“同盟会中一班人物,皆为男性,独郑为巾帼英雄,放言高论,旁若无人。” 包括像章士钊、王宠惠以及北洋政府驻法公使陈菉等均为郑的座上宾。但郑毓秀并不安于现状,随后她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获得了巴黎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成为民国第一位女博士,并加入了法国法律协会,是该协会的第一位中国成员。
但真正让其在巴黎名声大噪的却是传说中的玫瑰枝事件”。
1919年1月,中国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之一,参加在法国凡尔赛宫举行的“巴黎和会”,因该会涉及中国山东的归属问题,国内舆论局势紧张,来自人民的压力很大,北京政府便把责任推给外交总长、中国代表团团长~陆征祥。而此时陆征祥已接到北京政府示意,准备在和约上签字,这使他左右为难,提出辞职又不准,便装病躲进巴黎近郊圣克卢德医院。与此同时,郑毓秀因精通英法双语,刚好被任命为代表团成员担任联络和翻译工作。
就在签字的前一天晚上,郑毓秀组织300多名留学生和华工包围陆征祥的下榻地,进行游行请愿,要求以陆为首的代表团不能在和约上签字,但双方对峙许久,未见胜负,而签约的时间即将到来!时间不等人,郑毓秀急中生智,在花园里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里,顶住陆征祥,声色俱厉地说:“你要签字,我这支枪可不会放过你!”。陆征祥也是贪生怕死之人,当时吓得满身大汗,以为郑毓秀拿着真枪,想着保命要紧!竟不敢去凡尔赛宫签字,并辞去了代表团长职务,也算保留了中国政府后期收回山东的权利。
郑毓秀的“玫瑰为枪” 义举,也成为当时街头巷尾的热议话题。之后,郑毓秀还将这根玫瑰枝带回祖国,在客厅里悬挂多年。
此事件后,广州军政府外交部任命郑毓秀为外交调查名誉会员,在当时那种封建女权卑微观念下,这可谓是奇闻,被称为“中国女子参政之先例”。次年郑毓秀应吴玉章邀请,从法国回国,赴四川宣传男女平权,鼓励女生出国留学; 还亲自陪同学生赴法国,为她们筹措旅费,到法勤工俭学。
次年回国,被聘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并撰写了大量重要学术著作。1926年郑毓秀与同学魏道明博士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一间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同年两人结为伉俪。之后,郑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人际关系,积极参与一些重大的社会事务活动,开始扬名上海滩。
1927年后郑毓秀历任江苏地方检察厅厅长、上海审判厅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兼上海发行院院长,成为第一位女地方法院院长、第一位女审检两厅厅长、中国第一位女省级政务官,在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里担任过多项重要职务,并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她第一次把妇女权益写进法律条文之中,规定女性与男性同享平等权利,是五人起草委员会中唯一的女性。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今天的一夫一妻制。
抗日战争期间,郑毓秀曾任教育部次长。1942年,郑毓秀丈夫魏道明接替胡适任驻美大使,成为大使夫人,协助开展外交工作,是中国第一位女性非官方外交特使。第二年,郑毓秀陪同宋美龄访美,深谙政治的罗斯福总统夫人称赞她“具有政治头脑,不同于历任中国大使夫人”。杜鲁门总统夫人与她结为知己。
这位民国文武双全的女中豪杰,一生跌宕起伏,充满传奇色彩,可谓是集远见、胆识、智慧、学识、外交和政治才华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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