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你的一生|父母该不该为熊孩子的网络打赏行为买单呢?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
从我们呱呱落地那天起,法律和年龄一样,伴随着我们走完一生,为解读好、宣传好民法典,临安区妇联、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典’亮你的一生”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视频,紧紧围绕与广大妇女和家庭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案例进行讲解,引导广大妇女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父母该不该为熊孩子的网络打赏行为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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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晓明是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花8万元打赏主播,显然与其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其父母要求退款说明晓明父母对晓明打赏的行为不同意,不追认,故晓明打赏行为是无效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条是这么规定的,但实务中,一旦平台拒赔,进入诉讼程序,家长面临举证上的困难以及时间和经济上的成本,举证上的困难例如需要举证是未成年操作的,但实务中我们的熊孩子总是会冒用家长的身份证实名注册,此外,家长在未成年用网监管中也往往存在一定的过错,那么法院会酌情考虑监护人责任,让监护人和平台各担一部分损失,也就是说,你家孩子的打赏款并不一定能全部追回。
关注孩子的用网行为,教育引导孩子科学健康用网,保管好账户,不要告诉孩子支付密码,设置青少年使用模式,下载国家反诈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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