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剪32件婚纱女子只愿赔3万?店家称剪坏婚纱女子已承认错误 ?
迟某某想起当初在他明确表示过要辞职后,店里还没有找到新司机,需要去青岛开会,他便开车送大家去了青岛,店长说会管吃管住,结果到了青岛却没人管饭。
思及此,感觉被欺辱了的迟某某火气再一次上涨,拿起砖头砸向了婚纱摄影店的窗玻璃。
经鉴定,迟某某毁坏美睫美甲店一扇窗玻璃、两扇门玻璃,毁坏婚纱摄影店一扇窗玻璃,被毁坏的玻璃价值共计人民币3831元。
文登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迟某某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被告人迟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
判决被告人迟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经警方调节,仍不赔偿的怎么办?
调解不成的可进行治安处罚,数额较大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起算点是5000元。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
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