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对邓伦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上海市税务局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这部分款项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因此,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
据介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日前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