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ODI备案对企业的要求
1、境内公司最好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2、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最好高于5%,越高越好;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最好低于78%,越低越好;
5、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
三大部门核准登记备案要求
商务部:根据商务部2014年9月6日颁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商务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实行备案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投资情形均适用备案管理。
外管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须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此后,企业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后,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发改委:如果境内企业海外投资时,涉及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除进行上述一般性的核准、备案流程外,还可能需要得到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或核准。企业应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具体实施前向市国资委报送备案材料。
对于想要赴境外上市的公司而言,ODI备案是在实现境外投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如若因对ODI政策理解不正确而导致无法顺利备案的话,很可能影响公司无法顺利在境外上市。因此,企业在境外上市之前,需要正确了解ODI政策的相关内容以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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