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家5口呈阳性,有人隐瞒行程】目前国内疫情分布在多地,形式复杂,任务艰巨。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司法解释,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涉嫌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18日晚,应急指挥部公布合肥疫情防控情况。4月13日,一名外地返乡化肥工人故意隐瞒行程,在合肥南站核酸检测呈阴性。回家后在家观察3天,4月15日2次检测阴性。4月18日,其孙子在安徽省儿童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呈阳性。合肥市相关部门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其孙子被合肥市疾控中心确诊为阳性,于是立即对其共同生活的家属进行隔离控制。经过核酸检测,共同生活的四个家庭全部呈阳性。目前,这5人已闭环转送定点医院。涉及的住宅小区、场所和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实施封闭控制或者控制措施。相关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应按要求进行控制。各项处置措施正在有序推进,暂时没有静态的管理考虑。目前已经划定了封闭控制区、控制区和预防区,不在& ldquo第三区& rdquo合肥人没要求明天上班上学带核酸检测报告。
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患者或者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隐瞒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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