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洪涛的宣传,业内律师是这样说的:“明星代言某个机构的产品,是一种推荐或见证的行为。明星自己肯定用过这个产品。”林志玲、汪东城、明道、洪涛等名人,一旦判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活动属于传销,将没收代言费,同时处以一至二倍的罚款。尤其是洪涛,作为股东之一,只要其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退股与否并无实质性意义。"
不仅是找明星站台和代言,张庭公司的品牌还冠名热门综艺《极限挑战》。节目中随处可见产品的广告,很多粉丝都被这些广告所困。
同时,张庭事件也给明星们敲响了警钟。当你想代言一个产品或一家公司时,你应该睁大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