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案:不存在“偷换” 法院是怎么判的??
错换人生28年案:不存在“偷换”
『错换人生28年案:不存在“偷换”』28日,#错换人生28年案:不存在“偷换”#一新闻备受热议。消息称,“错换人生28年”事件又有新进展。2022年4月28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许敏、姚师兵、郭威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及许敏、姚师兵要求杜新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据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驳回许敏、姚师兵、郭威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许敏、姚师兵对杜新枝的诉讼请求。
此前报道,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确诊肝癌晚期,其母许敏欲割肝救子,却发现儿子并非亲生。经调查发现,1992年6月,许敏和杜新枝同在位于开封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出院时,两位妈妈抱错孩子,许敏抱走的是杜新枝的儿子姚策,而亲生儿子郭威则被杜新枝在河南驻马店养育了28年。
最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相关卷宗材料,通知了有关证人出庭作证,对相关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本案证据证明不存在“偷换”行为。故杜新枝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