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于同太平洋岛国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立场文件
(二)任命中国政府太平洋岛国事务特使。
(三)继续举行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
(四)继续举行中国-太平洋岛国农业部长会议及相关配套活动。
(五)建立中国-太平洋岛国农业合作示范中心,继续向岛国派遣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农用物资和机械设备并开展人员培训。
(六)建立太平洋岛国菌草技术示范中心,在具备条件的太平洋岛国推广菌草种植技术,助力岛国改善民生。
(七)建立中国-太平洋岛国灾害管理合作机制并设立防灾减灾合作中心,适时举办首届中国-太平洋岛国灾害管理合作论坛。
(八)启用中国-太平洋岛国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助力岛国加快减贫脱贫。
(九)中国-太平洋岛国应急物资储备库将在太平洋岛国设立分库。
(十)通过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为太平洋岛国培训人才,继续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
(十一)举办中国-岛屿国家海洋合作高级别论坛时,邀请太平洋岛国参加。
(十二)鼓励并支持航空公司在疫情得到有效管控后,开通中国与太平洋岛国之间的航线航班。
(十三)举办中国-大洋洲及南太地区国际贸易数字博览会。
(十四)为太平洋岛国举办治国理政与发展规划专题研讨班。
(十五)举办太平洋岛国青年外交官培训班。
(十六)2020年至2025年向太平洋岛国提供2500个政府奖学金名额。
(十七)2020年至2025年向太平洋岛国提供3000个人力资源培训名额。
(十八)2022年在“中国-太平洋岛国抗疫合作基金”名义下追加提供资助。
(十九)向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等岛国派遣中国医疗队。
(二十)未来5年向太平洋岛国派遣中国医疗队200人次。
(二十一)继续向太平洋岛国论坛提供捐助。
(二十二)继续向太平洋区域环境规划署提供捐助。
(二十三)中国广东省愿根据太平洋岛国需要向社区提供民生援助。视疫情派遣10批医疗队、5至10批文艺团赴太平洋岛国巡诊、访演,向太平洋岛国提供600个各类培训名额。
(二十四)天津市2022年将提供首批奖学金名额,资助太平洋岛国留学生赴天津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