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还表示,在他登录父亲陌陌账号时发现,父亲近几年一共打赏了100多名主播。有个主播发消息给他父亲。“我对外称父亲不用账号了交付于我,在聊天中得知我父亲出了这一个,还有多个陌陌账号,但是剩下的陌陌账号我们无从得知。”
逝者李某银行流水被发现大量的陌陌支出
希望能追回部分款项抚养子女
“两个陌陌账号所合这一笔巨款让我们震惊,也不知所措,我理解不了父亲的安排,但父亲已经离去。”小李说,他们通过多种途径想解决此事,但过程都是极为艰难,无果之下希望通过社会及媒体的帮助,让这个失去顶梁柱的家能好好继续走下去。
欣女士也告诉南都记者,目前她们家的经济状况非常差,除了给丈夫治病欠下的几十万元以外,她每个月还要还房贷。正在读大学的儿子也不得不休学做兼职,8岁的女儿也因为经济原因转学。“我现在希望能讨回老公打赏的款项,用来抚养未成年的女儿,哪怕只是一部分也行。”
陌陌回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相关事宜
5月25日,陌陌官方在回复南都小N马上办记者时表示,该公司对于欣女士的自述情况及相关诉求,表示同情和理解。但基于目前掌握的信息平台无法判断事实情况,建议其本人与陌陌取得联系,平台将在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内,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相关事宜。
陌陌官方还表示,李先生的消费记录和金额,欣女士可以通过登录账号的形式,自行查询充值和交易记录,平台可以提供查询路径指引。除此之外,相关数据平台仅能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渠道提供。
律师说法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荣:
针对本案的情况,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主播在网络平台为丈夫提供直播服务,丈夫接受主播直播服务后的打赏行为是一种消费行为,丈夫在观看直播时,享受了增值服务,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感。简单而言,丈夫对主播进行打赏,并非无所得,显然其行为不具备单务性、无偿性。双方之间实际上存在对价给付,成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并已经履行完毕。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丈夫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主播在接受打赏时,没有义务去探究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且现金或虚拟币均为种类物,而非特定物,相对人一般以持有状态来分辨归属情况,且主播是基于自身的直播服务取得打赏,双方是消费行为而非赠与。
最后,报料人目前的情况确实令人同情,死者生前的行为的确不值得提倡,但综合本案情况,我个人感觉较难确认丈夫通过网络平台充值和赠予主播的行为无效,以及较难要求主播和网络平台返还相关款项。
统筹:南都记者王卫
采写:南都记者王卫 刘贤沛
摄影:南都记者吴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