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富豪5.6亿在意大利全款购豪宅,这笔钱是怎么“出国”的?
在监管的“围追堵截”之下,上述资金转移的方式屡屡被识破并被重罚。然而,新的资产转移方式又悄然出现。
新手段防不胜防
近年来内地投保人赴香港购买保险已成为一种流行,其中与资产转移有紧密关系的便是神秘的“大额保单”。
据当时媒体报道,保险公司的大额保单业务可以与分布在全球的私人银行合作,投保人一次性缴清保费后,后续如果需要资金,便可以将保单抵押给银行,获得最高八成的贷款,而这些资金便可以轻松到达投保人境外的账户。通常,投保人需要先在私人银行开户,开户金额至少100万美元,而保费金额少则50万美元起,多则1000万美元起。
这种方法曾经短暂地成为资产外移的流行途径,但很快监管便出手干预。2016年时,中国保监会发文提醒赴港购买保险的居民留意相关风险,诸如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风险、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以及等等其他风险。同时,中国银联也发布《境外保险类商户受理境内银联卡合规指引》,禁止通过银联通道缴付具有投资分红性质的香港保单。
大额保单的“风潮”退去,但紧接着虚拟货币又登场了。
区块链安全公司PeckShield发布的“2020年年度虚拟货币反洗钱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有175亿美元经过未受监管的跨境虚拟货币交易输出到海外。
而根据《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2020年前10个月,每个月从中国流到境外的比特币数量最高可达16.69万枚,最低也有8.94万枚。但到了2020年11月、12月,这一数量爆发到23.17万枚和25.41万枚。
2021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指出,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者财产,是洗钱犯罪的新手段。
2022年4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一则理财合同纠纷案判决书就涉及了利用虚拟货币非法对外财产转移。
当事人与一家内地公司签订理财委托,然而该公司的理财项目是在香港进行现货与期货投资,这意味着当事人的投资款必须兑换为外汇,但双方最后并没有通过合法手续兑换,而是借道“虚拟货币”,兑换为外汇投入期货市场。一审法院认定,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变相买卖外汇,刘某与该公司之间的委托理财合同法律关系也被认定无效。
此外,还有人是通过境外投资的方式。一位从事私募基金行业的人士告诉时代财经,早年内地富商大多通过海外的实业公司来转移资产,“以正常海外投资的形式将资金汇出,但资金到达境外后,性质发生改变,挪作他用,同时再配合离岸公司来规避监管要求。”
不过,2017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制定《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规范》强调,营企业境外投资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备案或核准。“民企不得以虚假境外投资非法获取外汇、转移资产和进行洗钱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