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单身女性可试管生娃?吉林省20年前出台扶持政策,受益者几乎为零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余思毅
“单身未婚女性可以通过医学辅助手段生育一个子女吗?”
近日,一则吉林省卫建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回复市民上述问题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吉林有关方面回应称,“适龄单身不婚女性,可以借辅助生殖生育一名子女。”
据时代财经查阅,这是吉林有关部门今年2月22日的答市民问,只是近日被发现并引起讨论。
答复的政策依据是今年1月份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实施中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
据规定,未生育过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终身不结婚或者虽结过婚但离婚后决定不再结婚的吉林省户籍妇女,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申请,选择有资质的人类辅助生殖手段的机构受孕。
网民对这一规定意见不一。有的拍手称好,“现在只要能挣钱,自己带娃养娃不要太香”。但也有人担心伦理问题,“这样发展下去会不会很多有血缘关系但不知道的亲兄妹呢?”同时,也有网民称得知消息很兴奋,但折腾咨询一天下来发现无法实施,精子库不会开放给单身女性。
事实上,吉林省这一规定并非新近出台。早在2002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首次在省级地方性法规层面确认了符合一定条件的单身女性生育条款。2004年、2011年、2014年和2016年,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四次修改该条例。
该条例施行20年来,到底多少人成功通过申请并生下孩子?
据红星新闻2019年12月的报道,“17年过去,尚无一例单身女性在吉林成功通过申请借助医学手段生育。”
另据安徽财经大学王丽绮2020年发表的《女性主义法学视域下单身女性生育权研究》援引吉林卫建委宣传处一名工作人员曾对外表示,在该条例刚颁布时,有一两位单身女性借该条例生下了自己的孩子。
“吉林省试点单身女性助孕,在实践中,一方面受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另一方面也受伦理道德约束,相关科研项目的医学伦理审查很难通过,医院和医生也会极力避免涉嫌非法行医的行为。”海南博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邓之东6月26日对时代财经分析,其从事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与应用、辅助生殖工作。
在邓之东看来,由于吉林省的规定作为地方性法规在实施的时候与国家层面关于生殖辅助的法律有抵触之处,在实践中很难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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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20年前就已被提出
时代财经查询今年1月份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实施中有关问题指导意见》。
网上流传的吉林省卫建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的回复
该意见中明确规定,符合四个相关条件的妇女只需要填写《医学辅助生育申请表》,得到县级卫生部门审核盖章后,持申请表到有资质的人类辅助生殖手段受孕,受孕成功后持相关资料,到户籍地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就能获得《一孩生育服务证》。这意味着,生育过程可以享受与婚生孩子一样的医保、产假等福利。
随后,时代财经查阅申请人需要填写的《医学辅助生育申请表》,除了要提供申请人的基本个人信息外,还要填写拟实施医学辅助生育医疗机构的信息以及作出不再婚育的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与网上流传的较为简单的表述“单身女性”不同,申请女性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户籍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妇女,二是未生育过子女的妇女,三是达到《民法典》第1047条关干结婚年龄规定的妇女,四是决定终身不结婚、或者虽结过婚但离婚后决定不再结婚的妇女。
事实上,早在2002年,吉林省人大常委发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第2款就规定:决定不婚的单身女性可以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据前述《女性主义法学视域下单身女性生育权研究》介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原始初稿中并无该条款,但吉林方面考虑到现实社会确实存在此类愿望,以及立法的精神,才在反复推敲后决定加进该项内容。
此外,吉林人口下滑也是重要的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