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银行人脸识别系统被攻破:6次人脸识别比对,近43万被悄然盗走
这意味着,当她进行5万元以内的转账时,仍需要验证。此外,李红还设置了转账限额,每日只能累计转账5万元。
在办理借记卡的过程中,交通银行向李红发放《北京市公安局防范电信诈骗安全提示单》。这份提示单中,载明了业务类型为“开通网银或手机银行”,并提示她可能存在有冒充公检法的人员,以打电话的方式告知她涉及案件,要求她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转账,或是告知网银密码。李红在这份提示单上签字。
李红刚刚办好的借记卡,这张卡就被诈骗人员所掌控了。银行后台显示,当天13:51,即李红开卡15分钟后,就有诈骗人员通过人脸识别验证,重置了李红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了她的手机银行。但李红对此并不知情,她正按照“刘警官”的要求,为了“清查个人财产”,向卡转入所有积蓄,以及所有能够贷款获得的现金。
交易记录显示,14:06至14:09,李红向这张卡转账5笔共计25万元,14:11和14:13,又分两笔转入5万元,此时李红卡内已有30万元。短短几分钟后,14:20诈骗人员就通过掌握的李红的手机银行,将这30万元转了出去。此后在14:30,李红又向卡内汇入12.9万元,这些钱在14:40被悉数转出。至此诈骗人员转走了李红42.9万元。
诈骗人员掌握了李红的“人脸识别+动态密码”后,通过修改密码,登录了她的手机银行,此后便如入无人之境,即使李红设置了每日5万元转账限额,也在诈骗人员登录后被轻易修改,之后每笔大额转账也都通过“人脸识别+动态密码”验证通过。
交通银行北京长辛店支行在法庭上回应称,“交易密码、动态密码以及辅助人脸识别的客户鉴别模式”符合监管要求,并且在李红转账过程中,银行对她进行了风险提示,包括通过运营商向她发送了短信密码、短信风险提示,以及在内部系统大数据分析发现异常后,拨打了李红的手机,对转账人身份及转账情况进行核实。
但李红称,对于银行所称发送了22条短信密码及短信风险提示,她只收到了其中的11条,而银行的来电她并未接到。这背后的原因在于她的短信被诈骗人员拦截,电话也呼叫转移到了诈骗人员的手机上。
银行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在当天14:23,在诈骗人员正将李红银行卡中的30万元转出时,银行客服拨通李红预留的手机号,询问对方是否是李红本人、转账是否本人操作、收款人信息、与收款人的关系、转账的用途等,接电话的人均认可系本人操作,还称与收款人是朋友关系。
下午16:00,李红察觉到“刘警官”的反常态度,她在16:39用自己的手机首次登录了手机银行,却发现钱已被盗刷,她意识到自己被骗,前往派出所报警,并联系银行挂失银行卡。
银行出具的通话录音显示,当天17:08至17:25,银行三次拨通李红预留的手机号,接电话的人起先称自己是李红,认可办理过业务,否认办理银行卡挂失,但后来否认自己是李红,称客服“打错了”。
银行后台记录显示,诈骗人员“假人脸”6次操作,均显示活检结果成功。图/受访者提供
蹊跷的“活检成功”
民警追查到,2021年6月19日在13:51至14:42之间,李红手机银行登录者的IP地址在台湾,使用的设备是摩托罗拉XT1686,而当时李红在北京,她的手机型号是小米8。
银行后台记录显示,李红的借记卡在6月19日那天共有7次操作涉及人脸识别,均显示识别成功通过,其中1次为借记卡申请,1次为登录密码重置,5次为大额转账,除了第一次不涉及活检,后6次操作“活检结果”均为成功。
李红并未亲自操作,为何6次“活检结果”均为成功?李红的丈夫马跃(化名)在金融系统工作多年,他成为妻子起诉交通银行的代理人。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银行定下的“人脸识别+短信验证码”的验证模式,其本质目的在于确保由用户本人亲自操作转账,他妻子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诈骗人员从账户中转走钱,银行应当承担保管不力的责任。
“这就好比,本来约定需要我本人去银行才可以转账汇款,现在别人假冒我去银行,银行没有发现,那么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我完全承担。”他认为,银行与储户之间的关系是债权关系,银行受骗,不应让储户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