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防止幼儿园行凶伤人悲剧再发,公共安全防范机制不可弱化
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毕舸
据安福公安官微消息,2022年8月3日10时22分,安福县发生一起命案。一歹徒戴鸭舌帽及口罩持械窜至安福县城某私立幼儿园行凶伤人,造成3死6伤。经侦查,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辉(男,48岁,安福县寮塘乡人)。记者从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委宣传部获悉,8月3日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幼儿园命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刘某辉何以对众多无辜幼儿突下毒手,其原因仍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但这一极端恶性事件对于公众造成的心理冲击不可低估。尚处于花样年华的孩子本应享受到快乐无忧的童年,却在这一飞来横祸中,身心均遭受了难以形容的伤害,目前已有3名孩子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孩子何其无辜,被殃及的家庭又何以面对天人永别的噩耗。
而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也让更多的人感同身受:如果我们的孩子身处一个随时可能面临他人暴力的环境当中,就会造成恐惧的大多数,也会因人人自危的舆情危局,进而对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城市形象、民众安居等带来不可逆的负面效应。
有专家将风险感知、风险承受能力及以有效的安全管理营造安全环境,作为公众安全感建立的三道防线。对于公众安全而言,女性、老人及孩子属于弱势群体,一旦他们突遭恶性事件,所激发的社会情绪将更为激烈。这也是之前“6·10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以及此次“幼儿园行凶伤人悲剧”事件发生后,迅速成为全国关注热点的根本所在。显然,仅凭个体的风险承受力,无法承受此类极端恶性事件所带来的后果,这就需要地方司法机关尽快查出案件真相,对施暴者绳之以法,昭示法律“有恶必惩”的制度刚性。
但是,仅仅对极端恶性事件采取应急治理方式是远远不够的,公众所需的是更加系统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建设整体安全环境。这也是“幼儿园行凶伤人悲剧”事件出现后人们的第一反应。这是否暴露出当时幼儿园公共安全保障的某些问题?比如刘某辉何以能轻易进入校园内,幼儿园是否配备了足够的安保人员,是否对外人进入幼儿园有必要的审核环节,如何完善当地校园治安及整体社会治理机制,尽最大限度减少各类极端恶性事件发生的概率,这些疑问同样需要有关部门回应。
诚然,此次极端恶性事件的再发,具有某种程度的不可预估性,但绝不意味着校园安全治理的无所作为。从个案中摸索其内因,尤其是反思其中社会治理可能存在的种种失灵环节,从而填补存在的管理缺失,是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运转的应有之义。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并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对接,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及时掌握、快速处理学校安全相关问题。通过应急通讯及信息平台的建立,可以让公安机关更短时间出警,从而挽救更多孩子的生命,这些举措在当地校园的普遍执行,公众也希望看到实效。
如何避免下一个“幼儿园行凶伤人悲剧”的发生?显然,那就是加快构建常态化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及其他地方的相关部门与学校能充分汲取教训,采取更多举措消除各类管理漏洞,在校园必要安保人力配备、信息快速反应平台等方面加大建设,从而建立更能有效抵御突发风险的校园,让每个孩子和家长的安全感更有保障,这也需要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等多部门联动,给出更具治本成效的答题。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