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湖北神农架林区的13岁女孩小冉(化名)休学已经半年了。2020年,小冉的母亲李葭(化名)多次带她去医院做检查,诊断证明为“处女膜不完整,在3、9点处可见陈旧性裂伤”。
“从2020年6份以来,孩子一直情绪低落,最近一直想要自杀,曾经多次拿刀子割自己的手臂,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8月18日,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李葭向记者提供了小冉5月13日去十堰市中医医院检查的诊断书,西医诊断为抑郁发作。
母亲指控继父性侵
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2020年4月1日,早上起了床,小冉告诉她,“妈妈,我流血了,来月经了。”李葭心想,11岁的孩子来月经,似乎早了些。她让孩子脱下裤子,看到小冉下体呈现锯齿状,有小口,但没有留血,“孩子这是被人动过。”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从那天起,李葭对孩子的身体上了心,她连续观察了小冉一个月。
“2020年3月31日,这是康某(小冉的继父,化名)第一次糟蹋我的孩子,4月11日那天,康某又糟蹋了我的孩子,4月份的14日、17日、18日和22日,这几天他都连续在糟蹋我的孩子。”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李葭称,4月份的一天中午,一个打扫卫生的女人叫她出去做事,忙完后,她跑着回到家后,看到小冉在整理裤子,小冉却说她刚上了厕所。康某也在家里,整理好衣服后,就到了李葭的房间。
“有两次我有事出了门,孩子留在家里上网课,他就开始糟蹋我孩子。”李葭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孩子小,不懂事,她也不敢说。”
“没有犯罪事实”
2020年4月21日,康某下班回家,那天晚上,李葭曾警告他,不要碰小冉,“但他不听我的话,那天晚上他又去了。”
李葭称,康某最后一次同小冉发生关系是在2020年4月22号的晚上。4月23号的早上,小冉让李葭带她去医院检查。李葭居住在神农架林区的一个镇子里,顾及女儿的颜面,她带着孩子去了200公里之外的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
十堰市太和医院门诊病历记载,2020年4月25日,母亲带着小冉入院要求检查,称小冉可能被人性侵。妇检结果为发育正常,幼稚型,未见破裂和抓痕,处女膜呈锯齿状,不规则,未见新鲜裂口及出血。
“医生告诉我,让我先报警”,李葭说。综合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和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4月25日,李葭向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公安局报了警,因该事的发生,继父康某也于5天后搬出家去了神农架林区另外一个镇子居住。
5月30日,神农架林区警方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警方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同年6月3日,经过神农架林区妇联、阳日司法所等部门联合调解,由李葭照顾女儿。6月27日,李葭带着小冉去了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诊断证明记载:处女膜裂伤,陈旧性裂伤(3点、9点处)。
李葭再次报警,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于2020年6月29日以康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予以立案,经过侦办,以“因发现犯罪嫌疑人康某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于2020年11月5日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同年7月5日,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该局聘请有关人员,对康某猥亵儿童案中小冉内裤的可疑斑痕进行认定,鉴定意见为,内裤检材的人精液PSA检测金标试剂条法检验结果为阴性。
“你要坚强,小冉”
李葭向正观新闻记者提供了一段班主任家访的视频。
2020年6月9日,彼时距离李葭报警已过去1个多月,小冉的班主任来家访,小冉告诉班主任,是她的继父康某伤害了她,第一次侵犯她发生在晚上,康某给她打针,打完针后,她昏昏沉沉地想睡,脑袋变得不清醒,她并不记得后面发生了什么事。第二天早上,她发现自己的内裤上有一滩血。小冉称,之前只来过一次月经。
小冉向班主任回忆痛苦经历的时候,双手环抱,不停地揉搓着指头,带着哭腔说,自此之后,继父康某还继续侵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