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会所提供党参鸡汤被罚3万元,中医:产妇过补党参或致大出血
解读《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图:国家卫健委官网
律师:这些涉食品药品“日常行为”可能违法
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也关注了这个热点新闻:“从法律角度来看,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局的处罚并无不当。药食同源物质,不是按照大家生活经验随意判断,而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的目录。”
实际上,宁波月子会所被罚不是个案,张公典律师透露说:“重庆也曾发生过党参相关的案件。2010年,重庆一名消费者因发现所购买的腌制食品中添加了党参,将生产厂家和销售该食品的超市一并诉至法院,获得10倍赔偿。2018年,河南一家企业的礼品烩面配料中因含有党参,也受到了罚款、撤柜的处罚。”
张公典律师提醒,2021年3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妨害药品管理罪,很多常见的日常行为都有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比如最近我经手的一起案件,一家中药材市场将药材磨粉制成药丸后销售。可能有人认为这种情况很普遍,但已经涉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如果相关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按照《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可能涉嫌犯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公典律师说。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部分内容综合澎湃新闻、南方日报、扬子晚报
编辑 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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