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岭山镇公安分局辅警招聘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出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50%。考试总成绩等于或大于60分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1、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2、体检统一标准,到大岭山镇上场路2号,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
4、政审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审相关标准执行。
5、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聘用管理
1、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大岭山镇公安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待遇。普通辅警年薪包干9万/年/人(含五险一金等)。
3、试用期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五、防疫要求
(一)考生需提供在东莞市内的新冠核酸检测3天2检阴性结果、出示“粤康码”绿码,现场体温测量不超过37.3摄氏度,方可参与现场考试。
(二)体能测试、面试的每个考场设置参考人数均不超过50人。
(三)参考人员在参加面试过程中需全程戴口罩,参与体能测试实测期间可不戴口罩。
(四)考核环节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当前新冠疫情实时情况及大岭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动态调整。招聘单位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疫情情况等,适时动态调整考核时间、地点等招聘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内容由大岭山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评分表.doc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