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龙澜学校附属嘉湖幼儿园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通知
(五)材料复核: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4日。若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报名幼儿园申请复核。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六)教育局审核:2023年1月5日
(七)录取情况公布:2023年1月6日
(七)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位。我园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正式录取幼儿(新生)入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半身彩照6张,生活照1张、全家福1张。
(四)报名系统中打印《入学申请表》2份。
注意事项
(一)非深户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2023年1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二)家长须按照每所幼儿园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申请学位。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来申请学位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三)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五)如出现因家长网上录入信息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复核结束后,不再接受二次信息修改及复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六)本园暂未实行学位锁定,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1年12月5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父母(或监护人)申请学位前,须及时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且要确保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地址保持一致。
(七)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八)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九)所有春季插班申请将按照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积分从高到低依序排序,至幼儿园春季插班富余学位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予安排学位,家长可咨询民办幼儿园是否有学位富余可供插班。
(九)深圳市龙华区龙澜学校附属嘉湖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755-84694669
(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贺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