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附属善美幼儿园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公告
(四)材料复核: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4日
若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幼儿园申请复核。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五)教育局审核:2023年1月5日
(六)录取情况公布:2023年1月6日
(七)办理注册手续: 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位。
温馨提示
(一)非深户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二)我园暂未实行学位锁定,房产租户不需要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2022年6月2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前须及时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非深户籍家长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且要确保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地址保持一致。
(三)家长须按照每所幼儿园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申请学位。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来申请学位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四)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如出现因家长网上录入信息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复核结束后,不再接受二次信息修改及复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六)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七)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八)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九)已取得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留级重读。
(十)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录取后入园所需材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半身彩照8张(蓝底)。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755-21012049
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