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2.按揭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
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
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办理材料及流程根据不同情况详见《租房—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提取办理指南》、《租房—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办理指南》、《租房—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办理指南》。
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个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网上办理:申请人也可通过中心官网-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
窗口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承办银行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个人自愿缴存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
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销户提取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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