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外地回津考生网上申报说明
13.报考者进入确认打印状态后,可点击“打印信息”,进行《考生报名登记表》打印。
14.报考者进入“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页面后,如需直接将报名登记表输出至打印机进行打印,须点击“打印”。
系统将进入打印机输出页面,报考者进行相关打印设置后,点击“打印”,可从打印机输出纸质《考生报名登记表》。
15.进入“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页面后,如需生成 PDF 格式的《考生报名
登记表》,须点击“下载 PDF”。系统会生成 PDF 格式的《考生报名登记表》。
16.考生可根据户籍所在区发布的报名须知,选择在申报页面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也可按照区中招办的要求从其他途径上传有关材料。如需从报名申请页面上传材料,须在打印页面点击“返回注册信息”。
返回注册信息页面后,点击“回津材料”,考生可通过“外省回津材料”页面上传以下几类材料:
①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报名表》照片
②考生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③户口簿首页、户主页、考生页照片
④考生手持身份证和签字《报名表》的半身免冠照片
⑤《相关事项告知书》签字图片
⑥其他材料图片(如需上传上述材料外的多种其他材料,可拼合成一张图片从此项中上传)。
考生上传上述各类材料图片时,图片格式均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不得大于 1000K。
以上传签字的《报名表》照片为例,考生在该项目位置点击“选择文件”,在弹出的选择框中选择需要上传的图片,然后点击“打开”。
考生完成需要上传的所有图片上传后,在页面底端点击“提交回津材料”。
如上传成功,页面将提示“成功上传*个外省回津材料!”
17.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须按照户籍区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申请的审核结果。
考生可在考生注册基本材料页面的右上角“回津信息审核结果”栏,看到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显示“【审核合格】”;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显示“【审核不合格,如有异议请与报名单位联系!】”
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对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照户籍所在区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中写明的联系方式与区中招办进行沟通。如需重新上传补充材料,可在区中招办取消审核结果后,再次通过“回津材料”上传功能上报有关材料(也可按照区中招办规定的其他途径再次报送有关材料)。区中招办重新审核后,考生可再次登录确认审核结果。
附件: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照片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报名图像应为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采集的考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 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 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 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 45 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 1.5米-2 米。
四、数字化图像文件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高 240 像素*宽 168 像素,分辨率 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 JPEG 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不超过 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