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三)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在高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高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应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高校要在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压实主体责任。生源高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对本校学生的政策宣传、考前教育、报名组织、资格审核和考试安排等方面的责任,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联合考查组要在牵头高校的统一安排下,强化整体统筹、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招生程序、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公平公正。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配合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核及有关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认真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答疑工作,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贴心做好考生服务,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涉招涉考单位要认真落实“阳光高考”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等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严禁高校以任何形式参与培训机构的专升本培训辅导活动,严禁高校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辅导活动。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此通知传达至同级招生考试机构。
咨询监督电话:
省教育厅:0371-69691252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0371-68060756
省教育考试院:0371-68101506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371-65798790
举报邮箱:xsczs@haedu.gov.cn
附件:
1.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高校及专业总表
2.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3.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
4.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专升本专项计划”资格认定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12月8日